张勇“夺了”创业伙伴股权,或是海底捞幸运
近日,海底捞递交在港上市招股书。海底捞创始人张勇夫妇持股62.7%,而一同创业的伙伴施永宏夫妇,当年与张勇夫妇是平分海底捞股权的,但经过“被动”的股权转让,目前在海底捞的持股为29.70%。
当年“被动”转让股权,其实已是旧事,旧事被重提,在如今上市之际再回头看,当年的股权转让,或许应该是海底捞能走到今天 幸运的一次重要决策。
当年,张勇夫妇和施永宏夫妇各持股50%,四个人每人持股25%。这样的股权结构,如果从“一致行动人”的角度看,海底捞有两个话语权相等的老板,如果从纯粹的股东数量来看,是四个老板。
当一家店有四个相等话语权的老板出现,赚钱了当然一起分,亏钱了当然一起陪,有活儿也是一起干。这样的股权结构,如果说不以做大为目的,只要大家人品信得过,都能使劲干活儿,也无可厚非的。
但是,一旦想做大,必然有分工。 重要的分工则是,谁当老大统筹和思考全局,谁负责执行落实。显然,作为发起人的张勇,是适合担任 重要的统筹全局、当主心骨这一角色的。事实证明,海底捞有别于其他火锅的操作思路,深深地烙上了张勇的基因。
在公司成长的路上,真正的话语权掌握,真正要做到统筹全局,并不是联合创始人分工决定的,也不是 初兄弟伙打平伙式的信任能决定的,这个决定性要素只有一个:股权。只有股权,才代表真正的话语权。
于是在2004年,张勇从施永宏夫妇手中“夺走”了18%的股权,成为了海底捞的实际控制人,曾经平起平坐的关系,从此变成了 第二股东的关系。
今天看来,施永宏夫妇很亏,这账算不得啊,一算,亏得简直要吐血。
按照海底捞当前经营状况估值,海底捞上市,张勇夫妇的财富有望超过200亿,而施永宏夫妇则会少100亿。当年一起创业,一起吃苦,一样的股份,结果在今天却体现出这么大的差距,是个人都会觉得亏。
该不该这样算账?
如果从撩拨关系或者说八卦的角度,这个算法没有什么问题,可以给张勇冠以“强盗式豪夺”或者什么额度的帽子,一点都不过分。
如果时光倒回到2004年,如果股份不进行这样的变更,那么我们可以推演出海底捞完全不一样的发展路径。
试想,如果四个人都是25%的股份,主心骨就算确认了是张勇,就算四个人都不存任何私心,也不能确定张勇说话就能算数。一个更好的例子就是当当网俞渝和李国庆两口子,虽然两个人同床共枕,也不能保证在办公室的意见是一致和协调的,结果是一再贻误战机, 终让一个当年的 电商平台 终以卖身收场。
一个名义上的主心骨,除了说了不一定算数,团队不一定听他的,更糟的是,这个主心骨不能试错。一旦错了,在股权话语不占优的情况下,这个人就可能被瞬间定义为公司罪人。实际上,在任何一个时代,商业的一部分成本就是试错,失去试错机能的公司,并不会活得更好。因为没有试错就没有创新,没有创新,就不可能有海底捞你学都学不会的招式。
在另外一个维度上看,四个平均拥有股权的股东,做大到今天这个程度,就算还是同心永结,那么引入资本也是一个问题。要知道,当资本进入后,与任何一个股东联手,都会让公司控制权失去平衡。事实上资本的属性也决定了要与公司中控制力 强者联手,才可能做大;如果资本心存歹意,要联手某个股东动一动现在主心骨的奶酪,公司也会在瞬间失去平衡。
更何况,谁也不能保证,今天的兄弟,明天会不会有意无意地搞点故事或者事故出来,所谓的主心骨,可能在这个时候也会欲哭无泪。
从这个意义上来看,如果当初18%的股权不“被”拿走,我们根本不能想象海底捞可以做大、海底捞可以做到你学不会、海底捞可以做到上市,成为一家估值300多亿的中式餐饮公司。施永宏夫妇可能有如千百万个火锅店的老板或者合伙人一样,成为百万、千万富翁,甚至拥有上亿身家,但是,一定不会拥有百亿身价。
而 坏的结果是,海底捞可能活不到2018年。如果那样,施永宏夫妇就算拥有百分之百的股权,也等于空气。
也许,很多人会对施永宏夫妇失去那18%的股权感到惋惜,但是回头从某种维度看,施永宏夫妇还应该“感谢”张勇在14年前用“豪夺”的方式从自己手中拿走18%的股权;而张勇能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可以看到股权未来的对公司的价值,而没有被“兄弟情”束缚,并且 终为自己也为一同出发的施永宏夫妇创造了巨大的财富,这其实是海底捞走到今天更大的幸运。
当然,一切以驱逐联合创始人为目的的股权争夺,其实是在耍流氓。而在海底捞,张勇“夺走”了施永宏夫妇的部分股权,施永宏夫妇却并没有出局,施永宏甚至成了海底捞 重要的供应链保障,也是海底捞的救火队长。这也证明,若干创业公司只能同苦不能共甘的魔咒没有降临在他们身上。
所以,海底捞,你可能真的学不会。不是因为那些招式,而是股东们的那些“心思”。
徐小平:
创业公司一定要有“老大”
针对创业公司股权设计,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认为,一定要有合适的股权结构,公司才可以壮大,以下为其观点:
原则:创始人,一定要有绝对控制权,所谓绝对控制权,即占有51%以上的股份。
目的:既为利益,也为决策;既为分享,也为集中。
比例:创始人股权占比更好超60%低于80%,70%为更佳比例。低于60%, 轮融资后创始人股权就会稀释到40%,让创始人失去动力;超过80%,联合创始人占比过少,也会失去动力。更佳配比则为721,即大股东占比7,二股东占比2,三股东占比1。这样的团队互补性强,容易融资,且不会因为融资快速失去控制权。
忌讳:创始人寻找的合伙人,配不上上20%和10%的股权。
金句:股权结构是支撑创业大厦的钢筋结构;真正凝聚创业公司的不是友谊与誓约,不是兄弟与朋友,而是公平合理,能够调节的股权利益结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