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
很多初次开餐饮店的经营者,由于缺乏经验,在准备好一切之后,就急急忙忙去办理卫生许可证,到了地方才发现,为了简政放权,提高服务质量,方便餐饮从业人员,国家已经取消卫生许可证,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,也就是说,餐厅经营者再也不用像过去那样去办理卫生许可证了。
国家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这样规定的:
(1)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销售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(2)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。
(3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(4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(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:
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,申请人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,需要提交的材辛牛育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、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等文件,以及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己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,假如是委托他人办理,就要把授权委托书让代理人转交给相关部门。
假如申请人没有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格,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会告知申请人,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需要修改,相关人员会提醒申请人修改,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时,相关人员会提醒申请人补交申请材料。
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后,相关人员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。假如审查人员要求到现场进行核查,申请人应该积极配合工作。
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正本,也有副本,而且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,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。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、发放和管理工作则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。
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,应该明确印上的内容有:经营者名称、社会信用代码(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)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住所、经营场所、主体业态、经营项目、许可证编号、有效期、日常监督管理机构、日常监督管理人员、投诉举报电话、发证机关、签发人、发证日期和二维码。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有一个编号,前面是“经营”两个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,“JY”,后面是14位阿拉伯数字。从左到右的含义分别是:1位主体业态代码、2位省(自
治区、直辖市)代码、2位市(地)代码、2位县(区)代码、6位顺序码、1位校验码。
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妥善保管,不可以租给别人,也不能转让或借给别人,应该在餐厅中找一个显眼的地方,把食品经营许可证挂在上面,其有效期为五年。